隐名股东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隐名股东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隐名股东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方式如下:
(资料图片)
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名义和隐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其中核心条款是应明确名义股东的义务,无无条件的变更及变更不能时,名义股东应及时返还投资款,同时赋予隐名股东在公司资产增长时获得投资增长价值的权利,公司分红权等,并应约定相对严格的违约责任。
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因为仅凭代持协议通常不能产生确认隐名股东享有公司股权的法律效果。
3.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委派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决策这样。这样不仅可以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预防可能发生的风险,而且一旦发生诉讼,隐名股东可据此主张已经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从而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诉讼地位和判决。
4.关注名义股东的资产和纠纷状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保持对名义股东一定程度的控制力。要注意防止名义股东违反协议将股权转让或者做其他处分,或因其自身原因导致股权被法院冻结甚至执行。
二、隐名股东如何证明自己出资
隐名股东证明自己的出资行为可以通过代持股协议。隐名股东不可以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主张权利应当通过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隐名股东权利义务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隐名股东权利义务有如下:
1.隐名股东即实际出资人,他享有公司的实际股权却并未记录在公司文件或工商登记中;显名股东即名义股东,因为登记在案了相关信息,虽没有出资却享有名义上的公司股权。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按约应该依法缴纳认缴的出资,同时享有公司实际股东的分红权利及其他股东权益。在实践中,因为股权在显明股东名下,因此可能存在显明股东将股权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行为,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上述行为的无效,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隐名股东希望显明化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将自己的股东身份登记于股东名册及进行工商登记。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